• H.gif  奧福音樂教學法

     

    奧福音樂教學法源起於1924年,由德國音樂家卡爾‧奧福(Carl Orff,1895~1982)及舞蹈家凱特曼女士所創辦。

    ◎教學理念:
    奧福的教學理念,深受達克羅茲韻律節奏教學的影響,強調以節奏與即興創作為主的教學觀念。他並設計了一套適合兒童的節奏樂器合奏﹝Instrumental Ensemble﹞教學法。

    他認為音樂基礎教育應始於節奏訓練,其教學重點在於將語言、音樂、動作三方面做密切的配合,以兒童日常生活所熟悉的語言、歌謠、遊戲等素材,作為訓練節奏的教材,再配合樂器的節奏教學,以頑固低音的伴奏方式,啟發兒童創造思考的即興演奏能力。
    ◎教學手段
    1.律動
    2.說白
    3.歌唱
    4.樂器合奏
    5.即興創作

    參考資料:

 

H.gif  高大宜音樂教學法

 

高大宜(zoltan kodaly 1882-1967)是一位著名作曲家、哲學家和音樂教育家。他把一生的精力都奉獻給匈牙利的音樂教育。 1905年,高大宜和巴爾托克(Bela Bartok)於1905年開始赴匈牙利各地收集民謠,由此,讓他漸漸地警覺到需要去改善歌唱的品質、訓練優秀的音樂教師和小孩以提昇匈牙利人民的音樂水準。 1920年,他運用民謠素材創作兒童合唱曲;高大宜於1929年,決定使音樂成為每個小孩教育的一部份。

◎教學理念:
他的教學理念在於強調音樂教育的普及化,音樂教學應利用珍貴的民族音樂素材,以歌唱為主,並重視早期兒童的音樂教育,使兒童懂得音樂語言,發掘兒童與生俱有 的音樂潛能,教導兒童讀譜及寫譜的能力,使每個人都具有基本的音樂素養,進而接觸各國著名的音樂作品,以達到音樂教育普及化的理想。

◎教學手段:以歌唱為主,另亦包含讀譜、寫譜、節奏律動、聽音訓練等。歌唱使用首調唱名法。

 

---音樂學習的開始必須運用孩子最自然的樂器--歌唱來進行。
---在還未有透過歌唱建立音樂基礎能力之前,不應該接觸任何樂器。
---當孩子們幼小時,伴隨著身體律動的就是歌唱。
---任何有關音樂方面的讀、寫和理論,都要透過歌唱來進行。 

參考資料:

 

H.gif  達克羅斯音樂教學法


達克羅士教學法是瑞士的艾彌爾.傑克-達克羅士(Emile Jaques - Dalcroze , 1865-1950)於1905年在日內瓦音樂院實驗成功而公諸於世旳教學法

◎教學理念:
他相信透過和聲和節奏,讓兒童具有音樂性是非常重要的教學觀念。認為將各種節奏融入各種歌唱方式的練習即可達到學習的效果,而提出律動教學法,即藉著肢體律動與音樂的結合,設計韻律節奏(Eurhythmics)模式的教學法。
強調兒童音樂的學習應源於節奏教學的自然原則。訓練兒童的肢體律動對音樂的內在感受,是增進兒童學習音樂與表達音樂能力最有效的教學方法。
◎教學手段
1.律動
2.說白
3.歌唱
4.即興創作
5.聽音訓練



參考資料:

 

 

H.gif  鈴木音樂教學法

 

鈴木教學法是世界著名的四大音樂教學法之一,源自於日本。普遍用於小提琴啟蒙教學。

◎教學理念:
鈴木提倡才能教育﹝Talent Education﹞的理論,強調兒童生來就具有說話和學會本國母語的能力,而這些能力透過模仿和反覆的練習可以發展到很高的程度。他認為利用這種「母語教學法」的教育哲學觀,應用於兒童音樂能力訓練上是最佳的教學法。

◎教學手段:樂器演奏 

  1. 提供錄音帶給父母
  2. 掌握孩子模仿與重複的兩大關鍵
  3. 應用「模仿」與「反覆」母語教學法的觀念實施教學。
  4. 強調家庭需要有一個良好學習環境。
  5. 主張早期學習的重要性,學前觀摩及聆聽錄音帶為必須的準備工作
  6. 母親參與教學的重要性。
  7. 注重練習時間的安排

參考資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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